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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其中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权、肖像权...

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其中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

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包括哪些

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其中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信用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八条 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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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

一、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

民法典规定如下权利属于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此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依法承担侵权的责任。包括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千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三、人格权可以转让吗

人格权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是自然人的权利,随出生拥有,随死亡消灭,是不可能转让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第九百九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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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

一、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

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如下:

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以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四百三十七条、第四百三十八条。

二、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

权利质押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

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什么叫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是指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不是一切权利都可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如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权;不具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不能在此上设立权利质押,如人格权、身份权、抚养权、继承权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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