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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办理:本人是否到场有要求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领取结婚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结婚证公证和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因此,要进行人身关系的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进...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结婚证公证和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结婚证办理:本人是否到场有要求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领取结婚证

结婚证办理:本人是否到场有要求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结婚证公证和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因此,要进行人身关系的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进行。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证公证需要本人亲自前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要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由上可以得知,要进行人身关系的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进行。

公证处要求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哪些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遗嘱公证、生存公证、收养公证、委托公证、声明公证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因此,公证处要求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公证包括遗嘱公证、生存公证、收养公证、委托公证和声明公证。

根据《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则需要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因此,公证处要求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公证包括遗嘱公证、生存公证、收养公证、委托公证和声明公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结婚证办理:本人是否到场有要求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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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领取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破损,可以由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换领结婚证,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换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吗

1、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原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如果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有效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办理:本人是否到场有要求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领取结婚证

本人未到场办理的结婚证有效吗

一、本人未到场办理的结婚证有效吗

1、无效。

2、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证不是自己亲自办理的是否有效

这个按照法律规定当然是不合法的,但是这个必须说明如果这不是本人办理,办理机构可能涉嫌违规。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结婚条件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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