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婚姻家庭

离婚生效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 医学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如果在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时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而没有离婚的证明文件,不要着急。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会留下记录和底单,人民法院会对此进行记录。这时候,只需带上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

如果在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时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而没有离婚的证明文件,不要着急。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会留下记录和底单,人民法院会对此进行记录。这时候,只需带上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生效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 医学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离婚生效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

如果在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时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而没有离婚的证明文件,不要着急。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会留下记录和底单,人民法院会对此进行记录。这时候,只需带上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如果在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时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而没有离婚的证明文件,不要着急。因为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会留下记录和底单,人民法院会对此进行记录。这时候,你只需带上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忘 记 离 婚 证 明 , 如 何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

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在办理过程中,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一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对于离婚后异地再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果在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时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而没有离婚的证明文件,不要着急。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会留下记录和底单,人民法院会对此进行记录。这时候,你只需带上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生效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 医学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离婚生效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相关阅读

医学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医学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四)、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出生证明是婴儿的身份证,如果没有出生证明是不可以上户口的。出生证明是用很多资料开具的,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也是开具不了的。所以生孩子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否则孩子户口难上,回耽误孩子的教育和生活。

离婚生效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 医学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丢失出生证明如何补办

可以补办。体需要的如下:

1、父母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文件中需要写清楚事由,注意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到当时生产的医院,出具接生证明,需要当时的接生员签字并盖章,以及接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带上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

5、到当地的妇幼保健中心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的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必须亲自来来办理。

8、还需登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

出生证明丢了还可以再补吗

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并加盖市卫生局统一刻制的补发专用章,同时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