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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与限制

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

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与限制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宅基地流转合同范本

宅基地流转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合同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面积为平方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北至__。长__米,宽___米。

二、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双方合同签字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产权归属:

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合同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协调和处理

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当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建筑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月息1.5%)。

2、乙方所建的房屋应按法律法规等相应计算得的价值给予补偿。

3、如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七、不动产权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月日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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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与限制

按照目前颁布的《民法典》,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尚不允许城市居民或村庄以外的其他居民购买村庄的农民住房,也就是说,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还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但地方政府的一些做法正在突破政策限制。

宅基地流转的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一、宅基地转让法律规定有什么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国家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说法,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与限制

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什么最新宅基地转让流程

一、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什么最新宅基地转让流程

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转让人与受让人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流程是: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在新政策下,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的条件是哪些

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的条件如下:

1.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它属于农村集体资产。最新规定私下买卖宅基地属于违法现象,就算卖给受让方,受让方也是无法过户到他的名下。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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