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法院起诉可以告到原告户口所在地吗 被告是否必须到原告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地是当事人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方。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贷款、偿还贷款和利息的义务,贷款人和借款人所在地是履行合同约定的地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应先划出贷款,以履行贷款人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人所...
欠款不还,法院起诉可以告到原告户口所在地吗
合同履行地是当事人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方。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贷款、偿还贷款和利息的义务,贷款人和借款人所在地是履行合同约定的地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应先划出贷款,以履行贷款人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人所在地,当然是原告所在地。因此,如果发生此类案件,如果不知道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偏远,当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债权人不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还要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担保人将免除责任。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在原告住所起诉。
欠款不还法院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借钱不还去法院起诉他有用。
欠款纠纷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2、法院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进行立案;3、立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被告递交答辩状;4、进行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最后依法做出宣判。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依法审判下列案件如下: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是否必须到原告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
原告不是必须要去被告所在地起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或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则应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生效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以约定为准。
二、女方户籍所在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外地发生的伤人事故能向本地的法院起诉吗
在外地伤人事故可以到本地上法院吗
在外地伤人事故要在当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情况才可以会当地也就是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原告行动不便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抚养费吗
原告行动不便的,一般不可以据此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抚养费。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情形仅限于: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行动不便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抚养费吗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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