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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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收养成立基本条件有哪些
关于法律依据收养成立基本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是属于收养条件,具体详细内容解释如下: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三)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收养成立基本条件有哪些》相关普法知识
法定收养条件有哪些
答:法定收养条件有: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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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有哪些
答: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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