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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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含义
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含义的法律知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具体详细内容解释如下: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含义》相关普法知识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答:法律分析: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事由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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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答: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1、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因胁迫结婚,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2、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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