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再婚(再婚需要什么办理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再婚属于婚姻家庭类普法内容,导读:一、再婚婚姻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更多居民身份证......
一、再婚婚姻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更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再婚的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婚姻家庭专题栏目。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再婚
关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再婚的法律知识,是属于再婚,具体详细内容解释如下:一、再婚婚姻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如何申请办理再婚登记? 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