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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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关于法律依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的法律知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具体详细内容解释如下: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相关普法知识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答: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2、请求权人不同;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法律分析】(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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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答: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1、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因胁迫结婚,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2、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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