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进行认定(货车停路边被追尾怎么划分责任)
对大货车被追尾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网友咨询:如何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进...
如何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进行认定
对大货车被追尾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网友咨询:
如何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进行认定?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崔亚考律师解答:
对大货车被追尾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崔亚考律师解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崔亚考律师简介
崔亚考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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