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手写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本人必须签字,否则是无效的。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该遗嘱体现遗...
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本人必须签字,否则是无效的。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该遗嘱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
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陈凌峰律师解答:
订立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有订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五)定立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陈凌峰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按以下要求书写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陈凌峰律师简介
陈凌峰律师,办理众多民事、商事和非诉案件,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和企业破产法,办案认真、负责,擅长搜集证据、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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