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区别)
借款是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借款人并不是一定只能是一人,有时候针对同一笔借贷可能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同借款人,这个时候就是我们所谓的共同借款人。【用户提问...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
借款是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借款人并不是一定只能是一人,有时候针对同一笔借贷可能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同借款人,这个时候就是我们所谓的共同借款人。
【用户提问咨询】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
【律师解析】
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有夫妻、父母子女、合伙、从属、朋友等关系,借款人常以这些关系进行抗辩,要求分担债务,债权人也以这些关系主张追加没有在借款协议中签字的债务人。
【律师解析】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实务中,借贷双方主体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经常呈现出不规范的特征。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基于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其他社会关系,他人作为出借人的保证人、见证人、中间人或者出于其他原因而在借据上签名的情形亦存在。当事人主张对方为案涉《借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为借款人身份。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