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
导读: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外观相似导致第三方误解并信任,参与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构成条件包括:无代理权、受信人误信有代理权、受信人善意无过失、行为合...
夫妻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导读: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外观相似导致第三方误解并信任,参与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构成条件包括:无代理权、受信人误信有代理权、受信人善意无过失、行为合法有效。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判断。一、夫妻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种情况被视为表见代理,然而具体判断仍需结合实际情况。
所谓表见代理,乃是行为人虽然并无实质性的代表权,但因为他们的表现形式相似于已有代理权者,致使善意的第三方产生合理的误解和信任,从而进一步参与到这一行为之中,最终由代理人本人负责承受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及影响。
构成表见代理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确实不具有代理权;
其次,需要有事实或者理由使得受信人误以为行为人拥有代理权;
再次,受信人必须为善意并且没有任何过失;
最后,行为人与受信人间的经济行为必须符合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其实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夫妻之间的财产怎样界定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
对于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的区分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不同性质的行为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例如职务行为就不需要承担着无效法律行为的后果,一切的事情都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对于表见代理来讲,公司其实可以选择追认或者是不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当事人自己是需要损失赔偿的,所以这个责任还是比较大的。由于公司是一个单位,是一个集体,在对外行使民事行为权利或者是履行明确行为义务的时候,不可能整个公司的人都到目的地去签订合同,所以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一些人来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那么这些人是其实可以叫做职务代表人的,不过这与我们民法上有一个概念叫做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两者虽然都是代表公司和企业来做一些事情,但是在法律上的地位和合法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是有区别的。
第一,是性质上的区别,一者是合法行为,一种事非法行为。
1.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公司想要去做什么事情的话,都要有人代表公司去做,那么这个代表人所做的事情就是属于一种普通的职务上的行为,这是一种合法而且非常常见的职务行为,也其实可以叫做职务代理行为。
2.在这种情况之下,他所做的事情是由公司授权,然后自己去办的,本身自己是没有任何的权利,他所签订或者是履行的事情都是以公司的名义来进行的,所以这是一种比较合法的行为。
3.而对于表见代理在我国民法上认为这是一种没有完全效力的行为,当然它还不同于无效的行为,因为这是其实可以被公司所追认的,由于当时的行为人是没有公司的代理权的,但是看起来是有代理权的外观。
4.从而导致第三人相信了他是有代理权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的民事法律活动,但是这个行为,并不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在事后,如果公司或企业不进行追认的话,那么自己就要承担责任,如果进行追认的话,那么这个代理行为才是有效的。
第二,这种行为的法律地位不同。
1.通常来讲,职务行为的行为是没有什么法律地位的,因为在那个时候,他和该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主体,只不过他是一个企业的代表人而已,这个时候不涉及任何委托代理等等的关系,只是一个员工在做自己的职务上的事情罢了。
2.不过表见代理是不一样的,因为表见代理人和公司是一个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它是一个代理人的身份,在做事情的时候是独立的一个主体,只不过这个主体和公司之间签订一个委托或者是代理的协议,然后其实可以代理行使公司一切的权利,并且帮助公司履行各种各样的义务,所以这个法律地位是比较独立的。而前者的法律地位是从属的关系,并不其实可以单独的把它当成一个民事主体。
3.对于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的区分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不同性质的行为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例如职务行为就不需要承担着无效法律行为的后果,一切的事情都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对于表见代理来讲,公司其实可以选择追认或者是不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当事人自己是需要损失赔偿的,所以这个责任还是比较大的。
以上就是关于职务行为和表现代理的最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