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
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什么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什么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1、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
2、前述情形必须涉及到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关系;
3、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其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其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婚姻无效一般只能由法院予以认定,认定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对于骗婚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民法典中有说到,结婚应该是以双方的感情来作为基础条件,但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想通过结婚的方式来获取对方的金钱和物质,并且没有跟对方说清楚自己婚前的债务情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来说是具有欺诈性的,被欺骗的一方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男女双方两情相悦、自由交往是正常现象,如果觉得对方是其实可以相伴一生的人,那步入婚姻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由于目前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以至于大多数人提到婚姻都会把经济能力、物质绑定在一起,缺少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那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下,对于骗婚的行为能否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是骗婚:
民法典中有说到,结婚应该是以双方的感情来作为基础条件,但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想通过结婚的方式来获取对方的金钱和物质,并且没有跟对方说清楚自己婚前的债务情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来说是具有欺诈性的,被欺骗的一方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在婚姻期间,其中一方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跟其他人进行登记结婚,属于重婚行为;
2、结婚的双方具有近亲的关系,法律上明确禁止近亲结婚的行为,因为往后生出来的孩子患病几率很大;
3、婚前跟对方隐瞒自己的身体情况,患有被医学上认为不能够结婚的疾病,并且在婚后一直没有治愈好或者根本治愈不好;
4、没有达到法律上规定的合法结婚年龄,就擅自结婚。
5、有其他民法典里面禁止的行为出现。
注意,如果双方只是在传统观念上进行了结婚,举办了婚礼,摆了婚宴之类的,但没有在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那在此之前要是发现对方有以上行为的出现,我们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比如聘礼、礼金、宴席的花销等,相信在法院的审判下,我们会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双方在婚后的生活中,不能够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在平常的生活中不带有任何感情相处,经过双方的协商后其实可以选择继续保持婚姻的关系,也其实可以停止婚姻的进行。既然结婚是以感情作为前提,那离婚就是以感情破裂为标准,这也是法律上认可的离婚原因。
婚姻是我们人生当中最重大的事,我们不应该让别有用心的人得逞,更不能让他们得到任何的经济利益。
同时也告诉我们,在男女双方自由交往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对方的人品和道德,如果一个人的素质和人品都是非常差的,我们没有必要浪费自己的时间去跟一个人相处,谨慎选择交往对象,不仅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更是让自己的父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