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哪些(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
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需满足下列: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申请材料;
3、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通知缴费,且其实我们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其实我们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复婚要办哪些手续
复婚的手续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三、想结婚需要哪些条件
结婚需符合以下条件:
1、配偶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配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其实我们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其实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其实我们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其实我们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其实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其实我们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其实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其实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