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女方离婚时怎么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导读:为了最大化利益,可尝试以下方法:抓住对方在婚姻中的过错,如重婚、家暴、虐待或遗弃,这些都可作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同时,证明自己在家庭中的巨大贡献...
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导读:为了最大化利益,可尝试以下方法:抓住对方在婚姻中的过错,如重婚、家暴、虐待或遗弃,这些都可作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同时,证明自己在家庭中的巨大贡献和辛劳也很重要。特别是作为女性或照顾儿童的一方,更可能获得更多财产分配。一、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为了实现最大化的利益获取,我们其实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就是要抓住对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过错点,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甚至遗弃,这其中任何一项指控都能成为我们有力的证据,使我们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我们还应该证明自己为这个家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和付出的辛劳。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如果您是女性的话,或者负责照顾儿童的一方,那么您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财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怎样让两个孩子都归我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下列标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则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确定抚养权归谁,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女方离婚时怎么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一、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提离婚;二、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给女方抚养;三、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其实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四、全职太太离婚时其实可以多分财产、请求经济补偿;五、男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能分不到财产。我们在离婚案件中,经常遇见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女性当事人。
她们担心离婚了要不到孩子抚养权,担心做全职太太老公在外面乱来,想离婚又怕缺乏生活保障……对于这些顾虑,《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该如何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
一、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提离婚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很多女人为了生养小孩会主动辞去工作,这时她们是没有收入的。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能会让女方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加大她们的压力。
此外离婚又是一件耗费心力的事,在此过程中,势必会对女性造成一定精神冲击,甚至影响子女的发育。
但这个条款只限制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二、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仍处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是会判给母亲的。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三、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其实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丈夫是过错方,根据以前《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妻子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但《民法典》新增了一项兜底条款: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就是说,如果出现丈夫婚内出轨或者与他人非婚生子等情形,被法院认定为重大过错了,妻子同样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从而在法律上扩大了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全职太太离婚时其实可以多分财产、请求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女性通常是家庭生活中贡献较多的一方,照料老人、抚育子女等等。
对家庭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势必使女性的自我发展受到限制,经济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
因此在离婚时,法律会给予女性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五、男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能分不到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往《婚姻法》要求这些情形必须发生在离婚过程中,才能让行为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但是《民法典》去掉了这一时间限制,只要是在婚内男方有这些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的行为,离婚时都应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注意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侵犯的那一部分财产,不包括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
有时候,有些女性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甘愿放弃大部分财产,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通过法律程序,我们其实可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取证、诉讼谈判等一系列问题,有不懂的地方其实可以和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