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后离婚男方协议写清楚与女方无关有效吗(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导读:离婚协议中明确男方负责清偿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债务,与女方无关,仅在双方间具法律约束力,不防碍债权人向女方追讨。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共同偿还,但双方可在离婚协...
房子抵押后离婚男方协议写清楚与女方无关有效吗
导读:离婚协议中明确男方负责清偿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债务,与女方无关,仅在双方间具法律约束力,不防碍债权人向女方追讨。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共同偿还,但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自由安排财产分配。此约定不能抵抗债权人对第三者的主张。一、房子抵押后离婚男方协议写清楚与女方无关有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协议中明确载明所有因婚姻关系产生之债务皆由男方负责清偿且与女方无任何关联,仅在男女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妨碍债权方向女方进行债务追讨。
原则上,在离婚之时,夫妻为了共同的婚姻生活所所负担的债务,其实我们应当由二人共同偿还。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双方其实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自由安排,决定如何分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约定并不能抵抗债权人对第三者的主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房子抵押后卖了房子算诈骗吗
房子抵押后卖了房子一般不能算作诈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但是有具体的限制条件:1、所得价款应用来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2、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主房子已经被抵押了;3、房屋价款如果明显低于房产的实际价值,抵押权人其实可以要求房主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其实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其实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子抵押后离婚男方协议写清楚与女方无关有效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其实我们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其实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地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进行抵押,并且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但抵押权实现时,为了保障“房地一致”,其实我们应当对房地一并处分,来实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地上建筑物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其实我们应当一并办理抵押手续。即使抵押权人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也应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在已经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情况下,再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会构成对土地使用权的重复抵押,即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进行抵押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对于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