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间隔多久才能去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行吗)
导读:第二次申请离婚,需间隔至少六个月才能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此期限自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次日起算,非被告接受判令之日。若无新证据或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间隔多久才能去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导读:第二次申请离婚,需间隔至少六个月才能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此期限自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次日起算,非被告接受判令之日。若无新证据或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将不被受理。期满后有新事实或原因证明诉讼必要,方可再次提起诉讼。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间隔多久才能去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原则,对于那些经过审理且未被法院准许离婚或达成调解协议的离婚案件,以及那些维持收养关系的裁定和调解决定,倘若没有出现任何新的证据或者理由,原告方不得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
对这些案件,如果原告在六个月期满之后再次向同一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除非有新的事实或原因能够证明存在诉讼必要,否则法院将不予以受理。
需要指出的是,这六个月的期限并非从被告方接受判令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从所下达的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正式生效的第二天起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能离掉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离。
因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的。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否则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间隔多久才能去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行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是其实可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实我们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次起诉离婚成功是可能存在的,但是需要对方的配合。一、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行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隔一年再第二次起诉是其实可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实我们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次起诉离婚成功是可能存在的,但是需要对方的配合。
二、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三、法律依据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其实我们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进行第二次离婚起诉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一般来说,第一次进行起诉离婚后,相关的财产分隔、子女抚养权分隔以及债务分隔已经进行了合法的界定,第二次离婚起诉时其实我们应当就具体的情况进行重新界定,需要注意的是,两次的离婚起诉行为,都其实我们应当服从司法机关的合法判决并严格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