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效的婚姻还能不能结婚(性无能结果无效婚姻吗)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不能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
被判无效的婚姻还能不能结婚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不能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被判无效的婚姻还能不能结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一、被判无效的婚姻还能不能结婚
被判无效的婚姻还能不能结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结婚证无效的再婚算重婚
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证实结婚证无效的,再婚不算重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有权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无效婚姻会影响以后结婚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不会影响以后结婚,也不会有婚姻记录。
婚姻被确认为无效婚姻的,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被判无效的婚姻还能不能结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能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性无能结果无效婚姻吗
一方有生理障碍并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对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如果患病一方在登记结婚前没有如实相告另一方,婚后另一方知道了,其实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患有重大疾病而与他人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有生理障碍并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并没有将患什么病的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对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如果患病一方在登记结婚前没有如实相告另一方,婚后另一方知道了,其实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患有重大疾病而与他人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无效婚姻中并没有疾病种类的说法,因患有重大疾病而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