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导读: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有明确规定: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岁至八岁,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八岁以上需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导读: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有明确规定: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岁至八岁,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八岁以上需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关于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做出了详尽规定:
一般而言,未满两岁的婴幼儿将由其母亲直接抚养;年满两岁但尚未达到八岁的孩童,家长们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适宜的抚养方案,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诉诸于法院进行判决;而对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儿童,他们的意见应在决策中得到充分父母对生育下来的后代仍旧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儿女抚养权的归属:
1.夫妻双方其实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就抚养权归属提起诉讼。
(1)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抚养。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生活和教育的环境等,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去判决。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丧偶儿女抚养权归谁抚养
丧偶儿女抚养权其实我们应当归在世的父亲或者母亲,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实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其实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一、丧偶儿女抚养权归谁抚养?
按实际情况,如果父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母亲了。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实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其实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所以丧偶后的儿女抚养权其实我们应当归在世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但如果该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则其实可以由有抚养能力的血亲来进行抚养,如果都存在问题的,则只能由当地的居委会或者司法机关指定人员承担抚养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