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可以被撤销(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

婚姻是否可以被撤销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姻是否其实可以被撤销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婚姻是否其实可以被撤销
婚姻其实可以被撤销。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是违法的吗
可撤销婚姻是违法的。但且因欺诈、胁迫而登记结婚,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登记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婚前不如实告知等,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具体时间期限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可撤销婚姻是否具有溯及力
可撤销婚姻是具有溯及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且前述的撤销情形一般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婚姻是否其实可以被撤销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关系,关乎着一个家庭的未来走向。但是有一些婚姻关系的结婚却不一定是当事人的意愿,那么这样的婚姻其实可以判决撤销吗?可撤销的婚姻判决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哪些情况属于可判决撤销的婚姻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根 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其实我们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 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 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婚姻的成立要件
所谓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为有效婚姻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则婚姻便会因为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或者可撤销。
一实质要件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
6、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二形式要件——登记
1、登记的效力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婚姻成立的时间是完成登记颁发结婚证之时。
2、未登记的效力——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1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的要件有:
1、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2、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与非法同居关系。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已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4、 必须是在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其实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其实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3、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3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效力
1、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2、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双方志愿的情况下,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下成立的。当出现胁迫结婚或其他原因结婚的,这样的婚姻无效或者时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大家结婚一定要是在双志愿的情况下,结婚不要出现上述可撤销或无效婚姻的情形。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婚姻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需要其实可以致电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