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权纠纷怎么办(天津公产房有纠纷拆迁怎么办)
导读:若欲解决纠纷,可考虑以下两种途径: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其次,其实可以选择直接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我囯现行法律法规的明...
天津产权纠纷怎么办
导读:若欲解决纠纷,可考虑以下两种途径: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其次,其实可以选择直接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我囯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彼此间因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一、天津产权纠纷怎么办
若欲解决纠纷,可考虑以下两种途径: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其次,其实可以选择直接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我囯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彼此间因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其实我们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租房产生纠纷怎么办
租房产生纠纷其实可以和解、调解、协商解决,都不行的话,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天津产权纠纷怎么办”,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天津公产房有纠纷拆迁怎么办
天津公产房有纠纷拆迁其实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写作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是协商解决不了的话,也是其实可以首先提出行政裁决。天津公产房有纠纷拆迁怎么办,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参考本文内容。一、天津公产房有纠纷拆迁怎么办?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其实我们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其实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何处理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二是返城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一是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二是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三是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三、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其实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其实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天津公产房有纠纷拆迁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这个社会若是存在着房屋拆迁的,应该尽快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的。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