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变更女方再婚孩子抚养权吗)
导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变更。当父母状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申请变更。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以下情况:1)一方患重病或残疾无法抚养;2...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
导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变更。当父母状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申请变更。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以下情况:1)一方患重病或残疾无法抚养;2)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有不良影响;3)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4)其他合理理由。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还其实可以变更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的监护权问题是其实可以进行调整和变动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任何一方或者双方的状况或抚养能力产生了重大改变,都有权提出变更子女监护权的申请。
在变更子女监护权的过程中,通常会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其实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其实我们应当给予支持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为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他们与子女共同生活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3.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变更监护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再婚怎么领取结婚证
离婚后再婚领取结婚证的手续:再婚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其实我们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还其实可以变更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变更女方再婚孩子抚养权吗
即使是再婚,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协议不成的其实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变更,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1、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就是双方无法协议的时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变更女方再婚孩子抚养权吗
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协议不成的其实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抚养权的变更,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就是双方无法协议的时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夫妻离婚之后在任何的时间之内,一方或者是双方的情况或者是抚养能力发生比较大的变化,都其实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其实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就即便子女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二是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比较于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式就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对于提交的材料审查都十分的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变更协议》,所以需要办理《子女抚养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变更公证,只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就其实可以。
而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因此,符合该《意见》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的都其实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抚养权的变更会出现一定的实际问题,所以有关的当事人要注意其中的真实情况,但是事实往往相反,因此自己要积极的进行权益的申诉,即使是有关的当事人双方并不能友好的协商,法律手段的维权是较为有意义的,因此自己要学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