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离婚不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冷静期必须一个月吗)
导读:诉讼离婚无需冷静期,但协议离婚则需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接受冷静期限制。如一方在此期间不愿离婚,可撤销申请。冷静期结束后,若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
什么情况离婚不需要一个月冷静期
导读:诉讼离婚无需冷静期,但协议离婚则需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接受冷静期限制。如一方在此期间不愿离婚,可撤销申请。冷静期结束后,若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证,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一、什么情况离婚不需要一个月冷静期
在正常情况下,若夫妻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进行离婚,则无需设立冷静期。
然而,若双方决定采取协议离方式,那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二人必须接受冷静期的限制。
具体来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最长30天内,任何一方如若发出不愿离婚的声明,均可向该部门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同样,假如经历过这个30日的冷静期之后,双方并没有在接下来的30日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情况离婚不用冷静期
“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离婚不需要一个月冷静期”,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冷静期必须一个月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其实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冷静期必须一个月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冷静期必须一个月。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辞职不一定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若协商不成,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其实可以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冷静期必须一个月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其实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其实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