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导读:婚后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若在婚内购置,且无特殊约定,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也视为共有;若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明确只归子女所...
婚后的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
导读:婚后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若在婚内购置,且无特殊约定,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也视为共有;若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明确只归子女所有,即便婚后购买,也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另一方无权分割。一、婚后的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后购置房产时,仅署名一方并不必然代表其归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若在夫妻合法婚姻关系持续期内购房,且未有明示约定,仅在房产证书上标明其中一人为所有者,则其实我们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该房地产系由一方当事人的父母于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在产权证书上仅记载一方姓名,同时还特别注明只归各自子女所有,即便此房的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后,也依然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由一方向对方赠送的房产,彼岸一方可对此房产主张无权分割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的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情况: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民法典中的规定中就其实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如果你是在婚后买房的话,那么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