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吗(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导读:夫妻间其实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权益。配偶只需持有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籍和婚姻证明,即可向相关机构如工商、住房保...
夫妻一方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吗
导读:夫妻间其实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权益。配偶只需持有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籍和婚姻证明,即可向相关机构如工商、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提出查证请求,相关部门应受理并提供书面资料。一、夫妻一方其实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吗
无疑是其实可以的。
配偶拥有获悉对方可控资产信息的权益,而在法律体制下,夫妇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据有同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
一旦某一位配偶持有其身份证件、户籍文件以及婚姻证明等确认为夫妇关係的有效证件,便有资格向相关的工商行政、住房保障以及车辆管理等机构提交查证请求,该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应予以受理,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档案资料作为回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其实可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另一方其实可以主张撤销,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在出卖共同共有财产时,其实我们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其实我们应当互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夫妻一方认为对方侵犯自己权益的,其实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一方其实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其实可以通过查询银行存款或者工资报酬等方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一、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二、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其实我们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其实我们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其实我们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随着国家的离婚率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选择离婚,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将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也经常会因为对共同财产分割不均等原因而产生纠纷,这时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其实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