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迁户再婚户口本怎么写(离婚后不迁户口能吗)
导读:离婚后不迁户口再婚,户口本记载视情况而定。离婚后可选择迁出户籍,避免日后生活不便和尴尬。婚姻自由原则允许户籍因婚姻或离婚而合并或分离。女方常为迁出方,但不...
离婚后不迁户再婚户口本怎么写
导读:离婚后不迁户口再婚,户口本记载视情况而定。离婚后可选择迁出户籍,避免日后生活不便和尴尬。婚姻自由原则允许户籍因婚姻或离婚而合并或分离。女方常为迁出方,但不影响迁移手续。户口迁移需向公安机关申报并领取迁移证件,原户籍注销。其他户口变动也需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离婚后不迁户再婚户口本怎么写
现行法律并未严格规定离婚后夫妇需要将其户籍从原住址迁离。
因此,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存在强制要求离婚夫妇户籍迁出的情况。
然而,为了日后的生活便捷以及回避可能出现的尴尬局面,离婚当事人宜选择主动迁出各自的户籍。
众所周知,婚姻自由原则涵盖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大方面。
夫妻双方的户籍既其实可以因为婚姻关系而合并挂靠于同一个住址,同样也其实可以在离婚之时恢复单身状态而分离两处。
需要关注的是,分户的实质性要件是需具备独立生活且分开居住的条件。
在离婚后的户口迁移过程中,女方往往是作为迁出方的角色出现的,但这并不影响迁移手续的顺利办理。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公民自决定离开本地户籍所在地前往他处定居时,其实我们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书面申报,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迁移证件,同时户籍资料亦会予以注销处理。
除了因婚姻、离婚原因产生的户口变动之外,因收养、认领人口、合并住址、分家、失踪、寻找回归者或者其他事宜等原因而引起的户口变动情况,都应由户主或该人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不迁户口能吗
其实可以。
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但是,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其实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等。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其实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其实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不迁户再婚户口本怎么写”,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