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低(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导读:低收入申请适用于缺乏经济资源的城市居民,如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支持的人群;家庭月总收入未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与外地户口人员结婚并建立家庭居住地的非...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低
导读:低收入申请适用于缺乏经济资源的城市居民,如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支持的人群;家庭月总收入未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与外地户口人员结婚并建立家庭居住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刑期届满或劳动教养解除后未及时办理户籍手续的个体;以及其他符合城市低保优待条件的市民。一、在什么情况下其实可以申请低
1.指生活中缺乏经济资源的城市居民群体,他们无直接劳动力支持,也无法依靠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人的帮助。尽管可能存在法定抚养人,若他们本身不具备提供赡养、扶养或者抚养支持的能力,这类人群同样其实可以适用城市低保政策。
2.这个类别主要针对拥有一定量的收入,但是家庭月总收入仍不足以达到本年度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这个标准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生活成本而制定的。
3.持有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如果与境内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身份的人员缔结了婚姻关系,并且在规定区域内建立了家庭居住地,那么人均月收入仍不足以达到当年度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也属于这个范畴。
4.原本属于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个体,刑期届满后或劳动教养解除时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户籍手续的,同时家庭月均收入无法满足当年度城市低保标准要求的话,他们也属于这一类可申请低保的人群。
5.除以上四种情况之外,符合享有城市低保优待条件的其他市民也能够享受到此项福利支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实我们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在什么情况下离婚不用给抚养费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要再另行给付抚养费。
但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一定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实在付不起,其实可以以财务抵债。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其实可以申请低”,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一、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其实我们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其实我们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再审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已生效的判决。但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非讼程序作出的判决、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指对于婚姻关系这一身份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重审,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其实可以申请再审。若涉及已分割的财产,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再审,涉及判决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已经生效的裁定书,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其实可以再审,但其实可以上诉。
3、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调解书。
法院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程序的,要求生效的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再审的事由,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合法原则;检察机关监督调解书的事由是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规定,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无论以指令再审方式还是以提审方式裁定再审,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其实我们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