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婚姻无效必须上法院起诉吗(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
申请婚姻无效必须上法院起诉吗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申请婚姻无效必须上法院起诉吗相关的法律规定。一、申请婚姻无效必须上法院起诉吗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
1、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申请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
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申请无效婚姻后撤诉其实可以吗
申请无效婚姻后一般是不其实可以撤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人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婚姻关系无效的,若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其实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其实我们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三、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1、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
2、前述情形必须涉及到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关系;
3、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申请婚姻无效必须上法院起诉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的建议大家其实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其实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其实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其实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事实婚姻必须到法院解除吗
国家没有事实婚姻,只要是经过国家司法手续办理结婚证的,那么离婚一定得到司法机关单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同居关系,那么双方决定不在一起了,只要双方进行决定就其实可以了,不用到法院进行起诉,因为双方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事实婚姻必须到法院解除吗
不用到法院,直接分开就其实可以。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二、法律规定的怎样解除同居关系才合法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其实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其实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其实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三、同居关系概念
《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的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审理。这是因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其实我们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给予保护。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其实可以看出,只有经过司法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法律不进行保护。所以双方如果在一起不构成犯罪,那么法律也不会抓去坐牢。但是如果双方已经构成重婚罪,那么一定得抓走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