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婚姻家庭

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导读:智力障碍者在法律上需被赡养时,其法定扶养人依次为配偶、亲生父母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若亲生父母已故,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应抚养未成...

导读:智力障碍者在法律上需被赡养时,其法定扶养人依次为配偶、亲生父母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若亲生...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

导读:智力障碍者在法律上需被赡养时,其法定扶养人依次为配偶、亲生父母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若亲生父母已故,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应抚养未成年弟妹。被亲属抚养长大且有经济能力的弟妹,也应对无法工作或缺乏稳定生活来源的兄姐承担抚养责任。

一、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

与一般健康人群体相同,智力障碍人士在法律上被确立为需要赡养的对象时,其法定扶养人包括以下三个依次赡养的次序:

首先,是他们的配偶;

其次,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以及子女;

再次,则是他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若智力障碍人士的亲生父母不幸去世,那么其有经济实力的兄弟姐妹理所当然地应对那些已经失去双亲或者无力自立门户的未成年弟、妹承担起监护人和抚养者的职责。

对于在这种情况下被由亲属抚养长大并具有经济能力的弟、妹而言,他们也对那些在身体上无法胜任劳动工作且缺乏稳定生活来源的兄、姐负有同样的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其实我们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二、智障人士父母死后他怎么处理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如果其有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则由其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照顾、扶养或者赡养他。

如果既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则由其其他近亲属,如有负担能的兄、姐担任其监护人,照顾以及扶养他;

如果也没有其他近亲属的,则由经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其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回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智障人士同普通健康人一样,其法定扶养人包括下列三个顺序:

一是配偶、父母、子女;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是兄、姐。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回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其实我们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智障人士父母不在后怎么办相关拓展阅读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问:智障人士父母死后怎么办...

父母去世智障人归谁管

答:【法律分析】如果事实证明家人有能力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智障人进行扶养,那么该具备能力的家人就对于智障人有扶养义务,如果没有能力扶养该智障人,其实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进行救助性质的扶养。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