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能不能迁到农村(农村转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导读:城市居民当然其实可以迁移到农村地区。迁移流程主要包括:向原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从农村迁往城市,还需获得城市劳动部门或学校的...
城市户口能不能迁到农村
导读:城市居民当然其实可以迁移到农村地区。迁移流程主要包括:向原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从农村迁往城市,还需获得城市劳动部门或学校的相关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凭证。因此,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操作,城市居民迁移至农村地区是完全可行的。一、城市户口能不能迁到农村
自是可行的。
我国的公民若需要从目前所居住的户籍归属区域迁出,必须取得自身或户主在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已进行迁出登记,进而领取迁移证卡,
最后进行户籍注销的流程。
而假如这位公民是从农村迁往城市的话,就必须先获得城市劳动部门签发的录用证明、相应学校的录取核准证明,或是要城市户口登记机关颁发的准予迁入的凭证,然后向常居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办理迁出手续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其实我们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其实我们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农村户口在城市是否能领证
当事人是农村户口如果对方是城市户口,则其实可以到相关城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因为,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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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转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不能。《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其实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目前不少农民将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或为了儿女的发展,将儿女的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与此同时,家里长辈是农村的户口,因为某些原因死亡且拥有宅基地。于是,相应的问题就产生了,那就是,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下面律图小编就该问题给出解答。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相关法律法规
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建房,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城市人口依法继承农房所有权,二是申请人原为农村村民,已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此后农转非,原农房所有权不变。
城市户口的公民其实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其实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其实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其实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其实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实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其实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其实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宗文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其实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其实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其实我们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以上就是关于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现在随着城市脚步的扩大化,不少的农村年轻人走出农村,但同时也面临着“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这个问题,从上面所述我们其实可以看到,法律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加持。对于,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这个问题,应该慎重考虑。另外,如果对上述内容还没理解清楚的,或者想咨询其他问题的,您其实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以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