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不可以指定监护人(精神病人可以指定监护人吗)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
精神病人可不可以指定监护人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精神病人可不其实可以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精神病人可不其实可以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自己不可不其实可以指定监护人。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的,其父母可不其实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不其实可以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不其实可以直接其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不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不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包括哪些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可不其实可以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可不其实可以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可不其实可以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指定监护人需要开庭
指定监护人一般不需要开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未成年人或非完全民事行为可不其实可以力人监护人的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且前述程序一般为非诉程序,无需进行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精神病人可不其实可以指定监护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其实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精神病人监护人如何指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精神病人监护人如何指定问题带来帮助。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其实可以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之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一般确定其父母为法定监护人若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则在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按照顺序确定法定监护人: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精神病人监护人如何指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