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及力(民法典是否具有溯及力)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
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及力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及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及力
法院作出的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及力。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是不是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是不是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自始无效,是不是有溯及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是不是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是不是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
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是不是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民法典规定,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是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是不是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是不是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是不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的重婚与《刑法》中的重婚是不一样。婚姻无效情形中的重婚仅仅指的是法律重婚,即已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再次与第三方办理结婚登记的。
刑法上的重婚应该包含三种情况:
(1)是不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是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没是不是有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3)明知对方是不是有配偶又与对方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这三种行为都属于重婚罪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是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不是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
重婚,即是不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是不是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二)是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不得结婚,即使结婚,其婚姻关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是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是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是不是有溯及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是不是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民法典是否具有溯及力
《民法典》没有溯及力,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生效后,人们之间发生纠纷矛盾,就按照最新法律处理,对于之前因为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发生的纠纷,还是按照之前的法律来处理,《民法典》对于之前行为没有溯及力。一《民法典》是否具有溯及力?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无溯及力。根据法理上的解释,所谓法律的溯及力,又称为新法溯及既往事件和行为的效力。如果新法对既往事实适用,就称为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称为无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原则。一般情况下,新的法律只对其实施以后法律事实产生约束力,对其施行以前的法律事实一般没有溯及力。这次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二《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篇有哪些新内容?
1、“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其实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2、新增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3、“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4、“离婚登记后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其实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5、增加打印、录像等新遗嘱形式。
6、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
7、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
8、“遗产分割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相关费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缴纳所欠税款”,同时明确遗产已经分割时债务清偿、税款缴纳的具体规则。
综上所述,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开始颁布实施。这部法律也适用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之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因为离婚财产分割、合同纠纷、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在《民法典》之前发生的,还是按照原来的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