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的问题...
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三种:
一、存在重婚情况的。重婚其实可以表现为当事人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的。
三、双方或者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些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种类如下:
(一)重婚;
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不得结婚,即使结婚,其婚姻关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则其实我们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除胁迫外,当事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即自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虽然大部分的婚姻都是处于有效状态的,但这也不能避免出现婚姻无效的情况。当然,就婚姻无效来看,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的话是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但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被宣告为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起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依据以上规定,婚姻关系一旦被法院宣告为无效的,则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既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尽管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是依据《婚姻发》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其实我们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据此,虽然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并不会对父母和子女关系造成影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继承等都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就婚姻状态来看,包括了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对后面两种情况,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况,才能被认定构成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而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张家口律师。
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相关拓展阅读
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的问题...更多婚姻无效的情况是哪些。相关推荐
-
男方户口入女方,户主为何人 迁户口攻略:女方如何迁入男方户口
导读 : 男方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迁入地的居委会提供接收证明,迁入地的镇计生办提供证明,迁入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教导员批字,县户政府审批的入户申请,迁出地的居委会提供迁出证明,迁出地的派出所有注销户口,前往迁入地派出所进行入户。男方要将户口迁入女方家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双方身...
2025-04-04 83 -
婚前体检在哪里做 南京婚前检查在哪里做,南京婚检办理指南
导读 : 在婚前体检中,全身检查和生殖器官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全身检查包括身长、体重、血压、营养、视力、听力、淋巴结、甲状腺、四肢以及第二性征的发育情况。在生殖器官检查中,医生会使用直立、用睾丸模型测量睾丸容积的方法来检查睾丸是否正常发育。此外,医生还会检查附睾大小、是否有结节和压痛,以及输精管粗细是否有结节和...
2025-04-04 75 -
结婚要经过哪几个程序 减刑的程序经过哪几个机关
导读 : 在我国,结婚登记是必须经过的程序。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提炼出以下结婚登记必须经过的程序:1.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
2025-04-04 670 -
自诉轻伤案件诉讼程序 轻伤案自诉得交诉讼费吗
导读 :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的起诉流程为被害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后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
2025-04-04 706 -
跨区域结婚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问题:跨区域结婚是否一定要迁移户口
导读 : 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需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户籍证明信。然后将证明信交予迁入方户籍管理所,并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户籍所属公安分局户籍科会通知去取准迁证。接着,带上准迁证和结婚证到老婆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最后,还需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属派出所办理...
2025-04-04 102 -
结婚证办理:本人是否到场有要求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领取结婚证
导读 :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结婚证公证和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因此,要进行人身关系的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进...
2025-04-04 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