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怎么办(拆迁补偿)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
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怎么办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怎么办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怎么办
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的处理方式有: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开具户籍证明并向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老公耍赖不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在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关的标准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怎么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为房屋自身的价值,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关系到被拆迁人的身家财产利益,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才能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而在拆迁实践中,容易产生纠纷,也让被拆迁人容易疑惑的是拆迁补偿,到底是按照面积给补偿还是按照户头补偿?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来为您讲讲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来看看拆迁补偿是不是该按户口给。
拆迁补偿,分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
即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所依据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条例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为房屋自身的价值,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而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一规定有补充说明的性质。
即针对那种房屋面积比较小,但是户口人数多的人的住房难问题,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实践中,为了落实住房保障条件,各地地方法规、规章中往往制定了一些与户口有关的规定。
所以,该规则也需要结合地方的具体政策进行适用。
而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就和户口有关系了吗?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
1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给予全部的货币补偿,不给安排宅基地,也不给安置房,
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也就是给安置房安置。
从上述规定也其实可以看出,即使是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也和户口没有直接关系。
与户口有关系的是房屋的安置问题。
这是指通过户口,可获得免费的安置面积或者低价购买安置房的权利。
在拆迁实践过程中,在明律师大多会根据地方的具体政策来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