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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

导读:当事人需要准备离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不过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假离婚,领了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

导读:当事人需要准备离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不过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假离婚,领了离...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

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

导读:当事人需要准备离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不过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假离婚,领了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下文将详细介绍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一、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

离婚后准备以下材料到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离婚证。

二、分户的条件是什么?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三、假离婚后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其实可以起诉吗?

其实可以,满足以下条件法院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假离婚后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五、假离婚后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其实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六、假离婚后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七、假离婚后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分户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的原因不同,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一样,只不过当事人为了征地拆迁办理假离婚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拆迁人其实我们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一、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

拆迁人其实我们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二、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 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三、拆迁安置

安置地点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的性质确定。安置分为一次性安置和过渡性安置。异地安置的,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安置到位;回迁安置的,可先作过渡性安置。高层建筑过渡安置期限一般为三年,多层建筑过渡安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属于住宅安置户

一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租赁证件;?

二有正式户口的常住人口;

三在城区无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因服兵役、入学、劳教、服刑等情形已迁出拆迁范围的,其实可以列入安置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属于非住宅安置户

一在拆迁范围内合法成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二利用自有房屋生产、经营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并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拆除非住宅用房按照原房建筑面积安置,原房建筑面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其实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其实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其实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 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四、产权置换的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在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一定是按照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原则来进行的,是否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的问题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明确法律的明文规定,才能避免因为拆迁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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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

答:2、针对拆迁的相关要求,政府部门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假离婚可在批准范围内多领取一份安置费用。 3、有一些夫妇打着假离婚的主意:夫妻双方把准备卖掉的房子归一方所有,这套房子如果出售就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卖完房子后彼此再婚。 二、拆迁户假离婚犯法吗 1、我国《......

为了多拿拆迁款,办假离婚和假结婚,这种行为违法吗?

答:所以在拆迁的前期,所有的农户便会大规模的种植果木来进行拆迁补贴,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触及到违法。所以最终在行为在被查实之后,那些投机取巧的人不但没有得到补偿,反而受到了处罚,这也算是罪有应得,而那些为了拿到拆迁款,办离婚的夫妻其实在本意上来说并不违法,因为他们真正意义上已经是不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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