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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其实我们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时,被告有以下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被监禁;

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其实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出起诉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其实可以);

(4)有子女的还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离婚本人不在能离婚吗

本人不在不其实可以离婚。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登记离婚手续如下: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1、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法院其实可以传票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其实可以拘传。

由于离婚案件需要对婚姻、子女及财产作出处理,属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其实可以拘传。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的,其实可以依法强制其出庭应诉。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其实可以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其实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不一定。也其实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根据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其实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时,被告有以下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被监禁;

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其实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出起诉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其实可以);

(4)有子女的还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其实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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