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继子女关系是否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怎么解除)
导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实际抚养行为,而非婚姻状态。即使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只要继父母曾实际抚养过继子女,这种关系不会消失。但如果双方...
离婚后继子女关系是否解除
导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实际抚养行为,而非婚姻状态。即使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只要继父母曾实际抚养过继子女,这种关系不会消失。但如果双方协议由生父/母继续抚养,该安排合法有效。一、离婚后继子女关系是否解除
在特殊的情境和客观条件下,我们会依据事实和法律来进行评估。
然后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联究竟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这对于判断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至关重要。
也就是说,确认他们之间关系的性质,不是看继父母处于何种婚姻状态,而是要看否存在实际抚养行为。
当父母分开生活时,继子女其实可以由继父母负责养育,以此形成的抚养关系并不会消失或者改变。
然而,若有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在离婚过程中,协议由原先抚养他们的继父母停止对先前被抚养过的继子女的照顾,而由生父或者生母继续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那么这种安排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继子女怎么判
离婚后继子女抚养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离婚时,亲生父母应该抚养继子女。
二、在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时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肯定由亲生父母抚养继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亲生父母与继父母因为离婚后继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发生争议而协商不下时,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离婚后继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来说,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血缘关系原则。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的血亲关系,具有唯一性,不可更改,不可替代,不因任何人为和天然的因素而改变。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在离婚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并不会因离婚所消灭。
如果离婚时,继父母想要由其抚养继子女的话,此时则其实我们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为标准来决定谁应该抚养继子女。
3、考虑子女意愿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继子女关系是否解除”,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继父母子女关系怎么解除
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因为父或母一方再婚而形成的,但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代表就一定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很多人都在问小编,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呢?如果想要解除的话又该如何来解除呢?律图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关于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否解除的问题,现行婚姻法未明文规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及学理通说,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如果继父母愿意继续抚养该继子女,生父母又同意的,其实可以允许。
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人,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而离婚自然解除。继子女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其晚年生活费。
3、协议解除。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其实可以因协议而解除。在继子女未成年时,经生父母、继父母协商一致,并经有识别能力的继子女同意,其实可以协议解除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继子女成年后,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解除。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给予其必要的晚年生活费。
4、诉讼解除。
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解除。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因以下原因请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民法院可判决予以解除:
1生父母一方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生父母另一方或继父母不同意的,如果继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继子女的行为的。
2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对未成年继子女继续抚养教育,要求其生父母领回抚养,其生父母不同意的。
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由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要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
5、生父母死亡时,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不能自行解除。
继父母不得因未成年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停止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如继子女的生父母有一个还健在,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的,要经继父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如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母生存一方领回抚养,则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如果在生父母死亡时,继子女已经由继父母抚养成人,无论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解除,继子女都应对继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但根据法理来说,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其实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协议解除等方式来解除。现在大家应该知道继父母子女关系是能够解除的吧,这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