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儿子主动放弃孙子能继承遗产吗(孙子有继承权吗)
导读:房东造成的停业损失评估认定有三种方法:一是按被拆迁房屋价值的适当比例计算,如南京市政府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业损失补偿不超过拆迁赔偿款总额的8%;二是按房屋面积...
爷爷去世儿子主动放弃孙子能继承遗产吗
导读:房东造成的停业损失评估认定有三种方法:一是按被拆迁房屋价值的适当比例计算,如南京市政府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业损失补偿不超过拆迁赔偿款总额的8%;二是按房屋面积计算,如上海地区规定每平方米300-400元的标准;三是根据经营收益、盈余等财务因素确定,如深圳市政府规定可提供完税证明以获得三个月税后利润补偿,否则按同行业平均利润或市场租赁价格计算。一、爷爷去世儿子主动放弃孙子能继承遗产吗
1.依据被拆迁房屋整体价值的适当比例进行计算。
如在南京市政府颁布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明确指出,若因拆迁导致非住宅房屋不可使用或停业,其中涉及经营性房产的情况下,对其停业期间损失可做出不超过拆迁赔偿款总额百分之八的补偿;而若为非经营性房产,则对应的补偿额度不应超出拆迁赔偿款金额的百分之五。
2.依照房屋面积展开计算。
在上海地区相关规定中,针对因拆迁引起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问题,依照被拆房屋单位建筑面积300至400人民币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由双方拆迁方当事人进行相应协商予以确定具体数额。
3.根据经营收益、盈余等关键财务因素进行确定。
深圳市政府在此方面规定,如果因拆迁导致合法经营性的房屋无法正常运营,被拆迁房东能够依据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来提供其当前的利润标准,则将给予其相当于三个月的税后利润补偿费用;但若无法提供利润标准的话,则应按照上一年同行业每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进行计算或是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赁价格,给予其三个月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其实我们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爷爷去世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子的,则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但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孙子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保护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其实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转继承需要具备的要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代为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因此,又称“二次继承”“再继承”;代位继承实则一次继承,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代位继承的发生乃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3、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继承人其实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其实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5、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爷爷去世儿子主动放弃孙子能继承遗产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孙子去世爷爷有继承权吗
孙子去世爷爷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是孙子在死之后订立了遗嘱而且指明由爷爷来继承那么就其实可以依法的进行处理,对于当事人的遗产就会直接被继承者的配偶还有子女以及自己的父母来继承。一、孙子去世爷爷有继承权吗?
爷爷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内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其实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如果爷爷靠孙子抚养,那么是其实可以分的适当遗产的。
二、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三、遗产怎么继承?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 序继承。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就是属于继承遗产的权利,对于此权利就只有法定的继承者才其实可以得到,而对于法定继承以外的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是没有权利得到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到其它继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