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有探视权吗(两个非婚生子女双方各扶养一个对方有探视权吗)
导读:离异夫妇在司法实践中常就孩子抚养权辩论。无论哪方获得直接监护权,都不得阻止对方陪伴孩子。父母离异不意味着其身份和责任消失,未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有表达关怀的...

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有探视权吗
导读:离异夫妇在司法实践中常就孩子抚养权辩论。无论哪方获得直接监护权,都不得阻止对方陪伴孩子。父母离异不意味着其身份和责任消失,未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有表达关怀的权利,另一方应协助。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异父母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具体日期和方式由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由法院裁定。如探望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法院有权临时终止探望,待障碍消失后恢复。一、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有探视权吗?
在司法实践中,离异夫妇往往会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展开激烈辩论。
然而,无论最终哪一方获得到孩子的直接监护权利,皆不得以任何原因阻止对方前来亲情陪伴孩子。
在父母因婚姻破裂而成为离异家庭并不意味着其作为父母的身份和责任会随之消失,反之,未直接亲身照顾孩子的一方向孩子表达关怀之情是其应有的权利,而另一方也具有协助对方实现此项权利的义务。
依据现行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在婚约解除之后,无论是选择不亲自抚育亲生骨肉的父亲还是母亲,他们均具备要求探望孩子并与之互动交流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相应的协助义务来确保这一权利的实际履行。
具体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日期和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当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该事项将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在父亲或母亲探望孩子的过程中,如发现这种行为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时,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临时终止探望;待潜在的障碍因素消失后,应及时恢复已被临时停止行使的探望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其实我们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有探视权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孩子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其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探视权做出判决。一、孩子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其实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什么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探视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阻止另外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探视其实是对子女的心理上有一种安抚的效果,对于子女来讲是有益而无害的。但是如果一方在探视的时候存在一些对子女的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情况,另外一方是其实可以拒绝探视的。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就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权。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视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视权的理由。
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其实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