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结婚时需要公证吗(【法律高手请进】如果婚前买的房子,需要做公证么?)
导读:婚前按揭购房在结婚时无需公证,但我们的建议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房屋为个人私有财产。婚后,即便持有房产证,也无需额外公证,房产证签发日期早于结婚证日期即证...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结婚时需要公证吗
导读:婚前按揭购房在结婚时无需公证,但我们的建议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房屋为个人私有财产。婚后,即便持有房产证,也无需额外公证,房产证签发日期早于结婚证日期即证明为婚前个人财产。一、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结婚时需要公证吗?
要对这类情况作出处理,我们我们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通过申请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这能够更加清晰并且具有权威性的证明该房屋确系个人私有财产;
其次,财产的归属权不会受到婚姻状态以及婚姻存续时间的影响,因此即便在婚后仍然持有房产证或者其他形式的产权证明,也无需额外进行公证程序,并且依据房产证上的签发日期与结婚证上的日期,足以判断出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私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按揭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分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支付首付和部分还贷,则均归一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结婚时需要公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若是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则属于个人房产,离婚的时候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而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如个人工资还贷,则离婚的时候女方其实可以就婚后还贷的部分要求分割。但要是双方就婚后所得有约定,比如归各自所有,那离婚的时候房子也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不能要求分割。一、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其实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其实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能否分割?
一般来讲,按揭人只要取得了房产的权属登记证书,就对按揭房产拥有了所有权,是否还清了银行按揭贷款与是否取得按揭房产的所有权并不等同。而在离婚诉讼中,真正的问题在于按揭房产的权属是否已经确定,而不是因取得房产权属而承担的债务是否已经完全清偿。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按揭房产权属登记的情况下,没有理由限制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是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虽然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就按揭购买的,往往也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但是在结婚之后还涉及到偿还房贷的问题,这个时候男方用什么性质的钱来还贷,关系着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否能分割房子的问题。其中,若是结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之后离婚女方是其实可以要求对婚后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