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后又发现遗嘱会被撤销吗(公证遗嘱已被继承后发现是欺骗行为能追回吗?)
导读:在经过了法定继承程序之后,如若在遗产交付过程中,再度发现留有遗嘱存在。此时如果所发现的遗嘱为真实有效,则之前实施的法定继承行为将被视为无效。遗嘱中所明确指...
法定继承后又发现遗嘱会被撤销吗
导读:在经过了法定继承程序之后,如若在遗产交付过程中,再度发现留有遗嘱存在。此时如果所发现的遗嘱为真实有效,则之前实施的法定继承行为将被视为无效。遗嘱中所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有权向其他继承人请求返还已经合法继承的相关财产,同时依照遗嘱内容重新明确遗产的分配事宜。一、法定继承后又发现遗嘱会被撤销吗
在经过了法定继承程序之后,如若在遗产交付过程中,再度发现留有遗嘱存在。
此时如果所发现的遗嘱为真实有效,则之前实施的法定继承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遗嘱中所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有权向其他继承人请求返还已经合法继承的相关财产,同时依照遗嘱内容重新明确遗产的分配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我国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继承后又发现遗嘱会被撤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立遗嘱时继承人又叫什么
立遗嘱时继承人又叫享有继承遗嘱权的人,也是指定继承人,财产所有者离世后,若是想要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那么就必须要保证此遗嘱是有效的。在遗产继承期间,继承人是其实可以举证遗嘱无效的。一、立遗嘱时继承人又叫什么?
立遗嘱时继承人又叫享有继承遗嘱权的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适用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遗嘱订立的方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其实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任何有独立合法财产的主体,都是其实可以采取适合于自己的方式,订立有效遗嘱来处分独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此种具有有效遗嘱的情形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资格,也并没有明确表示想要放弃遗产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