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
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无效婚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如下:
(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即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都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
(2)当事人为禁婚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凡属上述范围内的亲属,无论是全血缘还是半血缘,无论是自然血亲还是拟制血亲,都不得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依法获准。
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其实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其实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判决能否再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判决能否再审,无效婚姻的情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判决能否再审
民法典对婚姻无效判决能否再审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无效婚姻案件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有错误的,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其实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再审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其实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
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2、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述分析其实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婚姻无效判决能否再审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效婚姻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