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能离婚吗(异地能办离婚手续吗)
导读:异地和离异都有合法途径。我国法律允许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达成共识,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即可。诉讼离婚适用于无法协议的情况,需向被告...
异地能离婚吗
导读:异地和离异都有合法途径。我国法律允许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达成共识,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即可。诉讼离婚适用于无法协议的情况,需向被告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其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居住证等。一、异地能离婚吗
离异于异地同样具备合法可行的途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大类别:
第一类为协议离婚,即由双方当事人彼此之间就离婚事宜形成共识,前往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手续即可完成离婚过程;
其次则为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在达成共识基础上选择协议离婚,则可通过诉讼程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
在这方面,可能涉及向被告方长期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告在该地区已稳定居住满一整年度以上,譬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异地能离婚吗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其实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登记离婚不成,婚姻当事人还其实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其实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如果是异地登记离婚,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2、初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
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异地起诉离婚,原告其实我们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副本。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其实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异地能离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异地能办离婚手续吗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其实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异地能办离婚手续吗?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异地离婚在当今社会也是越来越普遍。那么,双方或一方在外地工作想要离婚,必须会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吗?关于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
本文将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方面来解答异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因此,夫妻双方是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办理异地离婚手续的。
2、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