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遗嘱是被胁迫写的(如何证明立遗嘱是被胁迫)
导读:要验证立遗嘱行为是否受到胁迫,可通过多种途径取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书面证据、鉴定结论及物证等都是有效手段。在特定环境下,外界因素可能干扰立遗嘱者的真实...
如何证明遗嘱是被胁迫写的
导读:要验证立遗嘱行为是否受到胁迫,可通过多种途径取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书面证据、鉴定结论及物证等都是有效手段。在特定环境下,外界因素可能干扰立遗嘱者的真实意愿表达,此时遗嘱内容可能非其本意。这种情况往往暗示遗嘱订立过程中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通过细致调查与证据收集,我们可更准确地判断遗嘱的真实性及其背后的动机。一、如何证明遗嘱是被胁迫写的
证明立遗嘱行为是否为受胁迫的情况,其实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书面证据、鉴定结论以及物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确认。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于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使得遗嘱的内容并非立嘱者的真实意愿表达,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受到了胁迫或欺骗而订立的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如何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者出资证明。
二、有银行存款的,可申请法院调查,提交开户行及银行账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车辆的,其实我们应当提交行驶证、车牌号、车辆购置发票等。
三、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公司拥有股权的,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等证明。
四、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款凭证以外,必须有资金流水证明。
五、离婚诉讼中证明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等相关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证明遗嘱是被胁迫写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如何证明立遗嘱是被胁迫
证明立遗嘱是被胁迫的,其实可以从证人的证言,提交的受胁迫签订遗嘱的录音录像材料、鉴定结论、物证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的签订需要根据自愿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否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一、如何证明立遗嘱是被胁迫?
证明立遗嘱是被胁迫其实可以从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材料、书面证据、鉴定结论、物证等方面认定。受外界因素所致,不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算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遗嘱继承从立遗嘱的人去世后就开始继承。但是只要遗产还在就其实可以要求继承。如果是发生纠纷的,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
1、遗产继承案件时效的起止计算日期,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最长时效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年。
2、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对于遗嘱的具体订立情况,其实我们应当严格基于遗嘱人的个人意愿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遗嘱的相关过程,需要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对于遗嘱人受胁迫签订的遗嘱,显然是其实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进行鉴定的,相关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