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之一失踪了怎么继承(继承人失踪是丧失继承权吗)
导读:按照中国法律,公民失踪满两年,其亲属或利害方可申请法院宣告其失踪。在此期间,其应得份额可提存,待其归来后归还。若其不幸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遗产按代位继承或...
继承人之一失踪了怎么继承
导读:按照中国法律,公民失踪满两年,其亲属或利害方可申请法院宣告其失踪。在此期间,其应得份额可提存,待其归来后归还。若其不幸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遗产按代位继承或平均分配处理。若在被继承人之后去世,其剩余财产由继承人继承。一、继承人之一失踪了怎么继承
首先,我们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性处理,即若某个公民离开居住地超过了法定时限达到两年之久,其亲属和利害方有权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人员宣称为“失踪者”。
其次,依据正常情况下的法定继承原则,我们可先将其应得的份额予以提存,待其归来后再交还给他;倘若其不幸离世并且比被继承人更早离世,那么他的遗产优先考虑代位继承(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前提下,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其继续继承其应有权利义务的制度),若无其他人在场,则由他的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该遗产;相反,若该人员在被继承人离世以后离世,那么他的剩余财产将归属于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继承人之一不签字办理但是了房产证有效吗
继承人之一不签字办理但是了房产证无效,办理继承公证是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的,任何一人不到场都不能办理继承公证,也就不能办房产证,如果办了也是不合法的。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人之一失踪了怎么继承”,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继承人失踪是丧失继承权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继承人失踪是丧失继承权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继承人失踪是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人失踪不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失踪的人是有继承权的。继承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非法定事由或自己放弃不会失去继承权。失踪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哪些条件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继承人失踪是丧失继承权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其实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