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房产互为继承(继父母子女能相互继承吗)
导读:按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其财产可由子女和祖父母按法定继承分配。子女在父母未指定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有权与祖父母共同继承房产。但同一序列的继承人应平分房...
父母子女房产互为继承
导读:按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其财产可由子女和祖父母按法定继承分配。子女在父母未指定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有权与祖父母共同继承房产。但同一序列的继承人应平分房产,确保公平。一、父母子女房产互为继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两位双亲离世时,其财产可由两个子女及其祖父母以法定继承的模式依法获取。换句话说,作为父母财产的优先继承人,子女在父母在世期间未确定其财产由其他亲属获取的前提下,有权在父母去世之后,与自己的祖父母共同以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父母的所有房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序列举行遗产继承的人员中,他们所能获得的房产比例其实我们应当保持平等无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因什么而解除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一般是不其实可以解除的,但是有些例外情形。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其实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其实可以进行解除的。无论通过什么方式都不其实可以在法律上断绝亲生父子关系。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其实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子女房产互为继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继父母子女能相互继承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2、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3、在子女成年或者独立生活后再重组家庭的。一、继父母子女能相互继承吗
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构成“扶养关系”的认定:
从法律层面,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主要从3个方面考察:
1继父母是否部分或全部承担继续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2继父母对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是否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关怀;
3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是否达到一定的期限。
2、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主要体现在继子女是否在经济上供养、在生活中扶助继父母。
3、在子女成年或者独立生活后再重组家庭的:
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对继子女并未尽过抚养义务;再加上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当然,如果对父母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在遗产继承中都行少分或者不分。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或其他未分配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其实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其实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7、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证明继父母子女之间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是关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消费记录以及生活中的合照等。但要注意的是,一般需要长期且有效的证据进行证明,所以在取证上要越多越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