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农村房屋继承)
导读:诉讼程序包括:拟起诉书、递交法院、受理确认、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法庭调查、辩论、调解、裁决。法院全面评估后宣告判决结果。双方应遵守法律,积极解决争议。一、...
农村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导读:诉讼程序包括:拟起诉书、递交法院、受理确认、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法庭调查、辩论、调解、裁决。法院全面评估后宣告判决结果。双方应遵守法律,积极解决争议。一、农村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关于诉讼程序的详细分解如下所示:首先,拟定一份详尽准确的起诉书;接下来,按照法定的程序,将这份起诉书连同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一并递交给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收到这些文件后将会进行受理确认;(然后)法院开始展开各类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以获取事实真相;(紧接着)法院将安排开庭时间并进行正式的法庭审理;随后是对案件事实的探索和研究,也就是所谓的法庭调查环节;紧接着便是法庭辩论环节,各方当事人在此环节充分表达自己的论点和观点,互相反驳对方的论据;此后,法庭将会开展调解工作以期解决争端;最后经过全面评估之后,法院将作出裁决宣告判决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农村房屋产权纠纷时效是什么
农村房屋产权纠纷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农村房屋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们知道房子是其实可以作为死者的合法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的。不过由于房子的价值比较大,如果是以遗嘱的方式来继承的话,那么我们的建议最好进行一下公证。接下来,律图小编将要为大家讲解的就是农村房屋继承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继承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宅基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该继承行为丝毫没有破坏现行的土地政策法规,也没有要解决的冲突。
1、继承权是法定的,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单方的民事权利,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买卖房屋合意有本质的区别;
2、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了该房屋,则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同时当然取得了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只不过这个房屋所有权是受到限制的权利,继承人再次出卖、转让、赠与该房屋时,应遵循现行的土地政策法规;
3、目前城市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房屋,却无不能在农村继承房屋之规定,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使继承权,因此办理该公证完全合理、合法。
农村房屋的限制只是针对转让,不包括继承。我们当地房屋登记部门对继承是给予办理,只是继承人再转让时必须是房屋所在地的本村村民。
第一,关于农村房屋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其实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其实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亦为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所接受。
第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目前,对此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主流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其实可以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1995年5月颁布第四十九条: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此规定,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因继承而转移后,继承人当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也符合我国房地一体的立法原则。
现实中由于农村的房屋都是修建在农村集体组织分给的宅基地上的,因此在对农村房屋进行继承的时候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因此需要多多注意。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