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房产可以给配偶吗(老人去世配偶继承房产吗)
导读:配偶在老人去世后能否继承房产所有权取决于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若无特别约定,房产通常视为共有,各占50%。丈夫去世后,其50%的房产份额将作为遗产处理,但配...
老人去世后房产可以给配偶吗
导读:配偶在老人去世后能否继承房产所有权取决于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若无特别约定,房产通常视为共有,各占50%。丈夫去世后,其50%的房产份额将作为遗产处理,但配偶通常有权继承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此,配偶有可能继承部分或全部房产所有权。一、老人去世后房产其实可以给配偶吗
当配偶离世后,其名下的财产并不自动成为另一方的独有财产。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获取到的房地产,理应由夫妻二人共享所有权;倘若双方在婚后并未就该物业归属进行约定的话,则默认两人各自享有50%的所有权份额。
而当丈夫不幸谢世之后,其所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份额会被视为遗产进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如何解决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由集体讨论分配,宅基地使用权按照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就其实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或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就不其实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人去世后房产其实可以给配偶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老人去世配偶继承房产吗
在老人去世以后遗产房不是由配偶一个人继承的,除非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房的继承人是配偶,如果老人没有立遗嘱,对于老人名下的遗产房,配偶、子女和老人的父母都是有权利继承的。遗产房如果是夫妻共有的,老人只能分配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产权。一、老人去世配偶继承房产吗?
老人去世后配偶其实可以继承房产,但配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除非老人有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房应该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其实我们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其实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遗产房的分配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特别是房子的产权是夫妻两个人共有的这种状况。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也不能直接指定了房子的继承人,因为另一半产权本身就是配偶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