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都需要什么(父母离异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离婚后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共识,携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籍和离婚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无法联系一方需出具保证书或宣告失踪。十六至十八岁未成年人可自行决定,...
父母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都需要什么
导读:离婚后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共识,携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籍和离婚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无法联系一方需出具保证书或宣告失踪。十六至十八岁未成年人可自行决定,需本人同意;十岁以上需双方协商并征得同意;十岁以下可协商。十八岁以上成年人可自愿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一、父母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都需要什么
为妥善处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士变更姓名的事宜,根据相关规定,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提交书面申请(如果属于在校学生则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实文件)。在夫妻离婚后,需要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时,需由双方达成共识并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孩子的户籍资料以及离婚证书前往公安部门进行办理。若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无法取得联系,则由丧偶父或母出具保证书或向当地法院请求判定为之宣告失踪。在此情况下,若对方父母希望恢复子女原有的姓名,但离婚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公安部门须依法履行职责,恢复其原有姓名。关于父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再婚需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问题,公安部门将依据以下方式判断是否受理当事人及监护人提交的姓名变更手续申请:
(1)以独立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年龄在十六岁至十八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有权自行决定自己的姓名变更;若其父亲与新配偶,或是母亲与新配偶希望更改其姓名,必须获得其本人的同意。
(2)年满十六岁且年龄在十岁以上者,如父亲与新配偶,或是母亲与新配偶经充分协商后希望变更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亦须征得当事人本身的同意。
(3)对于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可由其父亲与新配偶,或是母亲与新配偶通过友好协商来做出最后决定。
(4)对于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均可自愿申请修改原有的姓名,只需按照法律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村居委员会)相关证明即可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提交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父母离婚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其实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其实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其实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其实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父母离异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离异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双方需要准备离婚证件,以及还有户口本,监护人的身证件等等,同时还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只有双方同意协商清楚了之后就其实可以对小孩子的名字进行更改。一、父母离异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离婚小孩子需要准备离婚证,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等。如果在十周岁以下其实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改名申请,只需要双方亲生父母同意即可,如果小孩子在十周岁以上则需要经过小孩子的同意才其实可以更改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其实我们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其实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更改姓名的流程是怎么样呢的?
1、写更名申请;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其实可以先不公证,其实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三、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有哪些?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离异其实可以对孩子的名字进行更改,但前提一定要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因此,在进行更改名字就一定要协商好,而且还需要咨询清楚,这样才能变更成功,所以,变更名字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